根据《山东省定价目录》(鲁发改价格〔2020〕1361号)和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文件规定,水表计量检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参照本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收费标准,结合《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偿服务公告》相关要求,制定水表检定收费标准,现公示如下:

备注:
1.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管理的水表,按表格所列口径、类型收费。
2.其它水表只收取检定费。用户自行拆卸送至水表检定中心进行专业检定,检定结束后自行安装复位。
3.检定水表口径范围为DN15-200,DN32、DN65、DN125等非常规口径水表以及DN200以上口径水表,因设备受限不予检定。